一、应提交的申请资料:
1、建设用地申请书;
2、建设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;
3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;
4、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;
5、建设用地预审报告;
6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;
7、项目初步设计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;
8、勘测定界图(1:500-1000)和平面布置图;
9、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;
10、有关部门(环保、消防等)意见;
11、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结果确认表 ;
12、原土地使用权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;
13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;
14、其他有关材料。
二、工作流程:
政务大厅审查受理、转业务科室办理
发收件回执转业务承办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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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现场勘查、初审拟定供地方案、科长审查、局领导审核、会审会审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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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编制供地方案和呈报说明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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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市政府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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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合同签订、制作批复文及税费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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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领导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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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政务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、用地批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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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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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,政府批复后2日内发放批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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