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应提交的申请资料:
1、建设用地申请书;
2、建设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;
3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;
4、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;
5、建设用地预审报告;
6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;
7、项目初步设计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;
8、勘测定界图(1:500-1000)和平面布置图;
9、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;
10、有关部门(环保、消防等)意见;
11、属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
12、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,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;
13、其他有关材料。
二、工作流程
| 政务大厅审查受理、发收件回执转业务承办科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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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现场勘查、初审拟定供地方案、科长审查、局领导审核、局会审会审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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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编制供地方案和呈报说明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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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市政府 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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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制作批复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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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领导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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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政务大厅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、建设用地批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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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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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办结时限: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市政府,政府批复后2日内发放批复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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